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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 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《调查通知书》(编号: 粤证调查通字 190031 号)。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 调查期间,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,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 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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